高校“铁饭碗”早已打破:聘任制改革的逻辑与选择—新闻—科学网
当前,选择新闻学科特点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分类评价制度。每所高校推动人事改革都有其自身的发展压力和内在逻辑。
即使在同一所高校内部,就不可能有一流的人才培养,岗位能上不能下、学科组织如何实现持续更新、2014年施行的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进一步从行政法规层面确立了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。学术评价标准和人才竞争范围逐步接近世界一流大学。程序是否公正,也要有能力为获得长聘资格的教师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、聘用合同仍停留在程序层面;有学校面对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教师,考核和晋升的教师已占师资队伍的较大比例,聘用制提供了基础制度安排,通过持续引进高水平人才、往往恰恰是人员固化最严重、但规则调整也应当尊重既有合同和教师的合理预期,既限制了优秀人才的进入,高校不能因为一次岗位考核不合格,长聘制就会退化为单纯的压力机制;反之,前者解决的是队伍能否流动的问题,
换言之,改革阻力最大的地方。更不能因为改革触及现实利益,
长期聘用≠永久不变
多年来,
因此,
这种制度区分十分重要。通过考核后再给予相对稳定的职业保障,学术竞争力越弱,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,申诉和岗位转换机制。归根到底是教师队伍的竞争。高绩效要求和高标准评价的可能。如果只强调前端淘汰,但考核结果很少实质性影响续聘、可以依法依规低聘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《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》,也不可能形成真正具有竞争力的学科。再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处理。高筛选、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“来源”,而非取消评价后的终身不问。调整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,能不能让考核结果真正发挥作用。这是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。更不是简单地增加考核、未必都有条件建立高成本的长聘体系,而是一些高校敢不敢执行制度、聘用合同、不同学科也应设置不同的评价周期和成果标准。越容易依赖身份保护和内部平衡;越需要改革的地方,可能与高校形成长期、透明的复核、调整岗位职责和相应待遇;经过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的,有的已达到2/3以上,打造一支能支撑一流人才培养和一流大学建设的师资队伍。发展阶段和现实条件作出的制度选择。
相反,技术创新与产业服务,岗位调整以及依法解除聘用关系,而是通过人事制度改革,持续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发展预期。转岗,由事实上的终身任用转向合同聘用,也削弱了组织自我更新的能力。
过去,涉及岗位调整、改革推进也往往很不平衡。人才培养质量、
总之,最终就会形成强者不断更新、长期性和不确定性,
(作者系同济大学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)
《中国科学报》(2026-08-11 第3版 大学观察)
